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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诉求:巧取豪夺,恶意停电

来源: 政风热线   作者:高闪闪  2024-03-27
本人五洲国际工业博览89栋110商户,前几日反应物业公司重复收取商业管理费问题。诉求受理后,物业公司领导要求撤诉,告知理由是上门两次收取2000元的商业管理费是“误会”,说不找本人收取找房东收取。房东已缴纳4000元商业管理费发票已开具给他,房东本人问物业公司人员:再次收取的2000元商业管理费是由房东缴纳还是房西缴纳,物业公司人员告知:不管你们谁缴纳都可以只要缴上就可以,不缴是不会给电的。就这样物业公司两头吃,中间挑事踢皮球,恶意停电,目前仍然是停电状态。诉求:1.恢复供电。 2.有关单位部门检查收取的相关费用是否合理,如不合理整理整顿。

无锡市新吴区回复:

关于五洲工业博览城收取管理费问题的回复 江溪街道接到省政风热线“关于五洲工业博览城收取管理费问题”的来信后,根据来信内容,及时了解相关情况,现回复如下: 五洲国际工业博览城属专业市场,经对接市场方了解核实,前期商铺为市场代租,代租到期后,若业主要收回商铺自营,需办理好相应的商铺回收手续,未办理商铺回收手续的,市场方视为空置商铺管理,为避免安全隐患,所有空置商铺统一断电处理。目前五洲工业博览城89-110商铺已代租到期,房东还未办理回收手续,建议商户与房东协商处理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关于收取费用的合理合法性,经咨询区发改委,五洲国际工业博览城属商业用地,依据《无锡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相关规定,非普通住宅物业管理费无需备案,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即可;同时商户所述的商业管理费,属双方约定的商业推广广告费,非《江苏省定价目录》内名目,无相关标准,双方可根据合同,有约从约。同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已经介入调查。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江溪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2日 

网友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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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信息:

信件编号:WS9632020024032700001受理部门:无锡市新吴区
办结时间:2024-04-02处理状态:已办结

办理跟踪:

2024-04-01 10:49:35 中国江苏网政风热线栏目组已转办
2024-04-02 10:29:16 无锡市新吴区申请办结
2024-04-03 15:54:06 中国江苏网政风热线栏目组已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