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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诉求:家规大过国法 邳州市园林中心公然违宪

来源: 政风热线   作者:陈智  2023-09-18
邳州市区桃花岛公园是政府打造的市民休闲娱乐的公共场所,景色优美,是市民工作之余、茶余饭后愉悦身心的地方,看到美景总会举起手机忍不住拍两张,而相对专业的摄影师拿着专业设备拍摄时却总会遭到公园保安的盘问和驱赶,问其原因,工作人员说怀疑我们进行商业拍摄。 经过事后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章的查询,均未发现有禁止拍摄(包括商业拍摄)的规定,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不法侵犯。 9月5日起,我就此事两次拨打邳州市政府热线12345和一次拨打园林中心电话反映后,至今未给我答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文学艺术创作自由,是指公民有权自由地创作包括文学和艺术领域在内的一切作品,如图书、演讲、戏剧、舞蹈、乐曲、电影作品、图画、摄影作品等,还包括翻译、改编、文学或艺术作品的其他演绎作品。】 “法无禁止皆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是我国的立法原则。在没有法律、法规明文禁止或规定之下,邳州市园林中心桃花岛公园工作人员禁止或驱赶公民拍摄创作的行为侵害了公民的“文艺创作自由权”。 作为邳州市园林绿化的主管部门,一个应彰显城市文明的窗口单位,不应给我市的“法制邳州”“文明城市”创建抹黑,应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不得继续侵害公民的文艺创作自由权。 请省政风热线纠正邳州市园林中心的违法行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以上投诉。

徐州市邳州市园林局回复:

陈智: 您好!您于2023年9月18日反映的事项(信件编号:WS9632030023091800001),我们已于2023年9月20日受理,现将有关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已与诉求人取得联系并告知,桃花岛公园对摄影管理做了相应的调整,欢迎广大摄影爱好者前来摄影创作,为大美邳州做正面宣传报道。在摄影创作时请配合公园管理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公园广场管理规定》《徐州市公共广场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不得有破坏、损坏绿化设施,踩踏损毁草坪的不文明行为,诉求人表示理解和满意。 邳州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2023年9月22日 

网友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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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信息:

信件编号:WS9632030023091800001受理部门:徐州市邳州市园林局
办结时间:2023-09-22处理状态:已办结

办理跟踪:

2023-09-18 13:33:58 中国江苏网政风热线栏目组已转办
2023-09-18 15:08:08 徐州市邳州市已转办
2023-09-22 09:35:37 徐州市邳州市园林局申请办结
2023-09-25 11:10:05 徐州市邳州市已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