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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诉求:投诉

来源: 政风热线   作者:王建立  2023-07-26
位于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漕桥老街西街170号后面的天井。雪堰镇认定该地块既是村集体土地又可以非法转让,8000元经济利益,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变更为个人所有,并加盖雪堰镇政府公章。致使霸占部分集体土地扩建房屋,雪堰镇不会,不能,不敢处理解决。

常州市武进区回复:

武进区雪堰镇回复: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经查询,该信访人提及的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漕桥老街西街170号后面的天井所在宗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为雪堰镇漕桥村农民集体,并未发现该土地所有权人发生变更。 

网友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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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信息:

信件编号:WS9632040023072600001受理部门:常州市武进区
办结时间:2023-08-02处理状态:已办结

办理跟踪:

2023-07-27 15:03:38 中国江苏网政风热线栏目组已转办
2023-08-02 14:37:57 常州市武进区申请办结
2023-08-03 14:23:27 中国江苏网政风热线栏目组已通过